2011年5月1日 星期日

綜合所得稅 (綜所稅) 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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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到了 5月報稅的季節,
在此,特別簡述我國所得稅概要及常用的部份。
亦可先參考另一篇,綜合所得稅常見問題 (FAQ)

我國所得稅之簡單計算概要:
1. 全部所得 - 免稅所得 - 免稅額 - 扣除額 - 特別扣除額 = 課稅所得
2. 課稅所得 * 稅率 - 累進差額 = 應納稅額
3. 應納稅額 - 投資底減稅額 - 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 - 扣繳稅額 - 可扣抵稅額 -大陸地區已繳納所得稅可扣抵稅額 + 證券交易所得應納稅額 = 應繳(退)稅款


【一】前言:
今年是民國106年,所以是申報105年度的所得稅,
106年度的所得,是在107年才要申報,可別搞錯了!
報稅期間為5/1~5/31,若5/31逢假日可順延一天。
所得年度之歸屬,請看扣繳憑單[圖一](文章下方)中間「所得給付年度」
  [筆者註] 修法後,103年起符合特定條件者,得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
     所以,有些人今年沒收到扣繳憑單,是正常的
     但如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,仍應填發,參所得稅法§94-1


【二】全部所得:
請看扣繳憑單[圖一]
給付總額(A),就是你的所得,
如果你有薪資,就會有薪資所得,
如果你有存款,就會有利息所得,
如果你有股利,就會有股利所得...等
所得總類,請看右上角「格式」,及右下角「格式代號說明」

以上只是簡單列舉收入,
但有些收入不會有扣繳憑單,如財產交易所得,
但一樣要申報,可千萬別漏了,
完整的收入,請詳所得稅法§14,共有十大類,
(以下如未註明,皆係指所得稅法)

如果有收入,但不知為何,卻沒有收到扣繳憑單,
也是要申報喔,請千萬記得!
如果完全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所得,
可以直接去國稅局查,國稅局的資料庫可是非常厲害的!
也可以用自然人憑證、金融憑證(如證券商的下單憑證)等,上網下載所得資料~


【三】免稅所得:
比較常看到的,如:
傷害或死亡之損害賠償金、因繼承、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等,詳§4

另外,現役軍人之薪餉、托兒所、幼稚園、國民小學、
國民中學、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,有修過法了,
所以現在是要繳稅的喔,別忘了。

其中為何「因繼承、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」算免稅所得呢?
因為「遺產稅」及「贈與稅」就扣過了,
如果所得稅再扣一次,就真的是萬萬稅了!

另,期貨交易所得,
目前也是停止課稅唷,詳§4-2

證券交易所得,目前改的有點小複雜,
簡單的說一下,有下列情形,要申報繳稅,
(A) 出售未上市、未上櫃、非興櫃股票。
(B) 出售興櫃股票,達100,000股(100張)以上。
(C) 初次上市、上櫃前,取得之股票,上市、上櫃後出售者 (IPO股票)
 (a) 101.12.31以前的初次上市、上櫃,不用申報繳稅。
 (b) 承銷取得初次上市、上櫃股票在10,000股(10張)以下,不用申報繳稅。
有興趣的可以參考 §4-1§14-2財政部證所稅專區

【四】免稅額:
扶養未滿70歲以上之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親屬,
每扶養一個,可以扣 85,000元,可以扶養自己,
若是超過70歲以上之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,
則可以扣 127,500元。
參考:[表一]


【五】扣除額:
分成(A)、(B)二種,
(A) 標準扣除額
1.單身,每戶 90,000元
2.夫妻合併申報,每戶 180,000元
(B) 列舉扣除額
常見的有:捐贈(含對政黨、候選人捐贈)、
保險費 (人身保險費才可以,如健保、股票的補充保費。汽車險、住宅火險不行)、
醫藥(要有治療行為,美容不行)、生育費、災害損失、購屋借款利息、
房屋租金支出等,適用方法及條件,詳§17
要注意的是,(A)、(B),只能挑一種使用,
魚與熊掌不能兼得,
至於用哪一種才划算,就要自己算算看啦~
參考:[表一]


【六】特別扣除額:
特別扣除額是只要符合條件,就能扣除,如: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:每人 128,000元
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:每戶 270,000元 (不含郵局儲金利息及分離課稅短票利息)
殘障特別扣除額:每人 108,000元
教育學費特別扣除:每人 25,000元等等 (限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)
參考:[表一]


【七】累進稅率:
有個速算公式表,

累進稅率速算公式:
所得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應納稅額
0 ~ 520,000 × 5% 0 =
520,001 ~ 1,170,000 × 12% 36,400 =
1,170,001 ~ 2,350,000 × 20% 130,000 =
2,350,001 ~ 4,400,000 × 30% 365,000 =
4,400,001 ~ 10,000,000 × 40% 805,000 =
10,000,001 以上 × 45% 1,305,000 =

【八】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:
扣繳稅額:看扣繳憑單[圖一](B)欄,
可扣抵稅額:也是跟扣繳稅額同一欄,只是名稱不同
通常可扣抵稅額,是用在股利所得
B欄就是扣繳單位(通常是公司)先幫政府代扣所得人的稅款,
所以當你算出來不用繳稅,你就可以申報退稅。


【九】最低稅負制 (所得基本稅額):
如有「海外所得」、「特定保險給付」、「有價證券交易所得」、
「非現金捐贈扣除額」及「員工分紅配股可處分日次日時價超過面額部分」,
且申報戶的基本所得額在 670萬元以上(102年為600萬元)者,才需要申報~
所得基本稅額條例:http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G0340115


【十】其他連結:
1. 綜合所得稅常見問題 (FAQ):http://ffivej.blogspot.tw/2011/05/faq.html
2. 綜合所得稅稅額,試算服務:http://tax.nat.gov.tw/info_IBX_search.html?id=6
3. 綜合所得稅申報,軟體下載:http://www.tax.nat.gov.tw/info_IRX_download.html?id=1#
4. 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:
http://www.ntb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18W/CON/2102/5814642093583102744
5. 申報結果查詢、信用卡繳稅查詢、相關統計資料:
http://tax.nat.gov.tw/info_IRX_search.html?id=1#



[表一] 各項免稅額及扣除額一覽表 (105年所得106年5月申報)


1、人身保險、勞工保險及軍、公、教保險之保險給付。
2、 因繼承、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。但不含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。
3、 個人稿費、版稅、樂譜、作曲、編劇、漫畫及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。(限十八萬)


年滿70歲以上之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直系血親尊親屬。每人127,500元
未滿70歲以上之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親屬。每人85,000元




財產交易損失(略)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之所得。
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128,000元
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270,000元不含郵局儲金利息、分離課稅短票利息
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128,000元
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每人 25,000元限納稅義務人之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
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 25,000元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5歲以下[民國98年(含該年)以後出生]之子女,每人扣除25,000元。稅率在20%以上,不得扣除。(排富條款)




標準扣除額
單身每戶 90,000元
夫妻合併申報每戶180,000元
列舉扣除額
捐贈(略)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%為限。
保險費每人24,000元限納稅人、配偶、受扶養直系、被保險人與要保人在同一申報戶。(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。)
醫藥及生育費無上限受有保險給付部分,不得扣除。
災害損失無上限受有保險給付部分,不得扣除。
購屋借款利息每戶300,000元限一自用住宅,與儲蓄扣除相抵
房屋租金支出每戶120,000元限自住不得同時報購屋借款利息


[圖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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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則留言:

  1. 哈!寫的真是淺顯!很適合沒什麼收入來源的,或是沒什麼可以列舉扣除的人,很簡單的一篇概念!哈!看來你稅法很有心得唷!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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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請問:如每月薪資實領為21000元,那應該是不需要繳稅的吧?為何公司整年度報到273000還要另繳稅金??月投保薪資是依自己每月實領薪資去算的嗎?還是實領薪資扣掉勞健保才下去算月投保薪資的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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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1. 若依您所述,理應是不用繳稅的,即使要繳,也是非常少的。
      不過一般報稅者,常常會忽略薪資以外的所得,別忘了,薪資所得,只不過是十大類所得的其中一項而以,建議看看所得明細,才知道是否還有其他收入。
      若真的不用繳稅,而公司已先幫您繳了稅金,則記得申報退稅就好了,通常第1批退稅時間是報稅當年7月底左右,採網路報稅或5/10以前完成人工報稅者,可適用第1批退稅。

      2. 月投保薪資,係以月薪資總額為申報基準 (用3個月薪資總額之平均),非僅以底薪或所謂固定薪資為申報基準,如加班費、伙食津貼、全勤獎金、交通津貼、績效獎金、生產獎金、工作獎金…等,凡屬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,均須併入月薪資總額計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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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目前與女友尚未公証,已有一位2歲的小朋友,小朋友的戶口在女友那,請問我可以報扶義小孩嗎??是否需要提供什麼證明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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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我認為,國稅局可能會要你提供,足以證明親屬的文件影本,
      因為國稅局不會知道,你是不是亂報別人的小孩。
      (你沒報戶口,稅局查不到)
      建議可以直接向稅捐稽徵機關,詢問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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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謝謝您的回覆~~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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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你好,請問一下,夫妻雙方都有收入,老公的哥哥可以報我的小孩扶養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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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可參考下列網址國稅局文章,
      但即使達成國稅局的要件,仍有稅務風險(不被國稅局認可)~

      辦理個人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列報受扶養親屬須符合那些要件?
      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18W/CON/465/55771901494255146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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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年收入30萬忘記報稅的罰款是多少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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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要看計算後,應納的稅額是多少。

      所得稅法 §112:
      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納稅款者,每逾二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;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,除由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外,其為營利事業者,並得停止其營業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。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納稅義務人之事由,致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,得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,提出具體證明,向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經核准者,免予加徵滯納金。
      前項應納稅款,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,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,依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之存款利率,按日加計利息,一併徵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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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1.你好~請問要申報父母前是需要辦理撫養親屬這個證明嗎?因為上網查是說要先去辦理撫養親屬切結書!
    2.公公現在已退休一段時間了婆婆也沒工作,但前天公公有收到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計算通知書,他們共同申報,顯示應退還退額是0 ,這樣的話還能申報撫養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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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1. 扶養父母天經地義,一般情形都不用特別辦理撫養親屬。
      2. 可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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