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25日 星期二

選擇權買方,帳戶餘額由正30萬變負900多萬?

買 (buy or long) 選擇權 (option),最常聽到的就是,
『損失有限,獲利無窮!』(賣方的話,剛好相反)
那麼,怎麼會發生當買方,帳戶餘額從正數新台幣約 30萬元,
隔 1秒鐘後,就變成慘陪近千萬呢?負債約 963萬?

參 (圖1):

圖片原始出處:
http://www.wretch.cc/album/show.php?i=ray1121tw&b=1&f=1185930386&p=0


1. 事情之發生:
2011/1/21(五),當事人下單買了 1,000口(單位)  put (賣權) 履約價 8100點的市價單
共成交 638口,成交價格約 3.5點 ~ 630點 (每點新台幣50元)

參 (圖2):


2. 期貨選擇權之基本概念及規則 (暫不考慮手續費、稅):
此處,我們需要知道的是,

(A) 選擇權的單位為「口」,以「點」計價,每點為新台幣 50元整。

(B) 對買方而言,選擇權既為一種權利而非義務,為取得此權利,
自然必須付出代價,也就是權利金 (Premium)。

(C) 帳戶要有規定以上的錢,才能下單。
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」交易規則 (第13條)

(D) 市價單:不指定成交價格,而依當時市場價格迅速成交。

(E) 最大損失為權利金的支出,參 (圖3):



(F) 其他的基本觀念,筆者建議可以到期貨商網的站看看教學,
元大期貨選擇權教室


3. 成交經過:
正常情況下,系統會先檢查戶頭的錢是否足夠 (要先符合規定第13條),
當時的市價,每口約 3~5點,台幣約 150~250元,
系統估計 1,000口則為,150,000~250,000元,
此時戶頭有 300,000,所以可以下單。

不過,問題來了,
市場上的 3~5點的賣方數量,沒有那麼到 1,000口那麼多,
此時,由於當事人是下市價單,所以當 3~5點被當事人買光時,
便會開始成交價格更高的,所以才會一路成交到 630元。

所以原先系統的權利金計算方式就出現問題了,
系統以為當事人有足夠的權利金足以支付成交的金額,
才會導致僅自備 300,000元,在 1秒鐘之內,
卻成交了 198,964點,約 9,948,200元。(不含其他時間成交的)
因此檢查戶頭的錢是否足夠,
就不能用每口約 3~5點 * 50元 * 1,000口的方式計算了,要換種方式計算才行。

由於此時市價過高,很快就又有新的賣單出現 (隔了1秒鐘),
市價便從 630點,再跌回 3.5點,
因此才會出現近千萬的負債。


4. 可以一次買那麼多數量嗎?
依規定,每一筆委託之交易數量,以二百個契約為限。
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」交易規則 (第21條)

所以,期貨商的系統可能有拆單的功能(單筆委託單,自動分成數筆),
但依規定,每筆只能最多只有200口。


5. 當時的市場行情為何?
2011/1/21(五),當日台股指數收盤價格為 8,954.38點,
當事人所買的 2月份選擇權 8100 put,最後交易日為 2011/2/16(三);

若台股指數跌了 900點,結算為 8,054點,買方可以賣 8,100點給賣方,
就會賺 46點,46點 * 50元 * 638口,計 1,467,400元,
但別忘了,當初買的權利金成本也是要錢的,
還要再扣掉成本每口分別約 3~630點,合計 638口,共約千萬元,
收 150萬,成本約千萬,所以還是賠,只是陪少一點,且還是大盤跌了 900點之後。

如果台股指數結算為 9,000點,買方不會拿 9,000點,賣給賣方 8,100點的,
所以就不會去行使權利,也只能放棄原本的權利金,共約千萬元,賠掉全部。

也因此,獲利的機率極低,所以正常的成交價格才會也很便宜3~5點,
不然以 8,900點的市價來看,價格則為 89~152點。


6. 責任歸屬?
事情剛發生沒多久,算是誰的過失?
期貨商的系統沒問題嗎?
當事人用電子下單沒過失嗎?開戶時至少都簽了風險同意書?
營業員會不會也受到池魚之殃呢?
款項由誰來賠呢?
只是目前還沒有聽到後續如何處理...


7. 要如何保護市價單呢?
舉例,CME交易所為了避免客戶因使用市價單或停損單,
而因市場流動性不足成交至極端不合理之價位,
對於在Globex平台交易的所的MARKET 和 STOP單,作出一些保護措施,
實際執行價位區間以 “ No bust range “ 的50%為限......

諷刺的是,這個訊息的說明,就在本次事件的公司網站內~
參考:http://www.kgifutures.com.tw/content/product/product016.htm

不過最好的方法,還是投資人自己保護好自己,多瞭解交易的風險!



8. 如果要由期貨商支付該筆款項,對財務報表的影響為何?
發生此次事件,期貨商應沖銷負債部位的「違約損失準備」或「壞帳損失準備」
除非該科目餘額不足,
否則對當其損益表,並不影響。

由 99年第3季財報來看,
該公司業已提列違約損失準備 373,480千元 (包含證券公司 200,000千元)
壞帳損失準備51,954千元,
故應當不影響損益。



9. 其他:
原始文章,請參考 http://ppt.cc/hFQa
或如下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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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作者  sasa999 (= =a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看板  Option
 標題  [問題] 請運選擇權帳戶原先30多萬,幾秒鐘負債近千萬..我該怎麼辦??
 時間  Mon Jan 24 21:44:51 20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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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上星期五發生在我身上的事
平常我就會下1.2百口很低價(3~5點)的選擇權
當天我按1000口put的市價單
我以為掛著慢慢成交,價格不會差那麼多
結果幾秒鐘之後的事情嚇到我了
我帳戶的平倉損益    從+4萬多
瞬間變負的近千萬
成交的點數平均360左右(起初只有3.4點)



我嚇到 想說是怎樣 是不是下單系統出了問題
因為印象中 選擇權買方 不是頂多賠光光嗎
買方沒有保證金的問題 
最多扣完了 就不讓我下單了啊!!
怎麼會這樣
又不是做賣方或是做期貨 有保證金跟追繳的問題

怎麼連作選擇權買方 也會有負債的事發生


不知道要不要請求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???



現在很急很慌
不知道怎麼辦
已經收到追繳通知跟簡訊了
拜託大家給意見或是什麼看法都好



我問過長輩
剛好長輩有朋友是營業員
當下他以為我是不是在什麼地下期貨公司被騙了
我說不是耶.....還是上市的......
我很疑惑的是
系統應該會自動計算我可下單權利金的金額
怎麼會搞成這種狀況...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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